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27  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云南恩捷2024年最高额保字第001号),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3,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 保人担保 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珠海恩捷工行珠海3,2003,2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临港支行3、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46,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5.48%;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52,694.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7.35%。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