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30  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高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100120240006763),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恩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恩博”)向农业银行高安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43,350.00万元的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江西恩博农业银行高安支行43,35043,35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46,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0.85%;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19,123.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9.2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高安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