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号)。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05202408294766BZ-1),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南昌额保字20240829第001号),对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向平安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的额度为等值(折合)人民币2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 担保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上海恩捷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 30,000.00 | 15,000.00 |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CNY150,000,000.00)及该部分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
江西通瑞 |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 | 22,500.00 | 20,000.00 |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担保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84%;公司及子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04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93,304.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7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平安银行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