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08月0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08月09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何建明先生、监事肖竹兰女士为通讯出席。经公司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何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建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