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5-03-25  路畅科技(002813)公司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2018年5月21日起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审议议案时,对所有决议项均以赞成票一致通过,没有出现投弃权票、反对票以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共组织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综合授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重点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事项向公司审计部门提出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财务管理;针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沟通,并对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提醒,以确保公司高质量披露财务信息。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董事及高管的情况,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组织召开了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和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以及与中联重科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经查,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交易程序规范,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等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正常业务交易;对公司关联方郭秀梅女士向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披露也做到了全面和及时。同时,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重点关注,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终止情况

2023年度,公司筹划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项目终止,本人对此次交易终止给予了充分关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目的终止事项进行事前审查,认真了解项目终止原因,评估项目终止的合理性,先后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认真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保证了公司审计事项的连续性。本人奔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毕马威的基本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以及项目经验等进行复核,其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亦符合准则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均出席或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决策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针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进行监督。本人及时与公司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财务中心进行沟通,认真查阅审计机构提供的年度审计计划汇报材料,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查阅财务中心提供的财务报告汇报文件,关注定期报告编制情况;在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会议前认真查阅会议文件,认真听取汇报进行审慎审议,并签署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董监高书面确认意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财务总监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针对公司收入确认和存货增长的合理性及减值计提的及时性、充分性进行重点关注,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和财务总监及时沟通确认相关事项。

(五)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审查内部审计年度计划,看其是否全面涵盖财务、运营、合规等关键领域,能否与公司战略和风险状况匹配。并关注审计项目开展情况,了解实际开展的审计项目,包括项目数量、类型、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重大调整等,详细审查内部审计报告,关注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现场检查期间认真听取了各职能部门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实地考察期间,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解,利用自己的相关专业知识,积极对企业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力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更大发挥内部审计的功能,促进了企业的财务运作的合理化、规范化。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能够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通过会议沟通、发放资料、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管理动态。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公司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有效履职。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2024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2024年8月,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独立董事履职规范、新《公司法》下董监高责任的风险与应对、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要求等内容进行学习并取得了结业证书。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达成高效沟通,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 琪2025年0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