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崇达技术(002815)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亿元“崇达转2”,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2.14万元)1,642.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839,756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4.1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057,376.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942,618.08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0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崇达转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西丽支行”)为中行南头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珠海崇达、中信建投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深圳福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频率较低,为提高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效率,

2023年10月24日-25日期间,公司办理完成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开户单位募集资金用途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注销前结息余额(元)
珠海崇达“崇达转2”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中行深圳西丽支行7692740042242,200.86
工行深圳福永支行40000227292019692320.00
崇达技术非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中行深圳西丽支行77187682484996.80
--合计:-2,297.6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