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亿元“崇达转2”,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2.14万元)1,642.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中信建投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深圳香洲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4月26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注销前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元) |
交行深圳香洲支行 | 443066065013002687176 | 4.76 |
合计: | - | 4.76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承诺投资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完毕,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4.76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