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16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结项,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9月23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现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9月23日,结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注销前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元) |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 764069862411 | 7,826,126.27 |
合计: | - | 7,826,126.27 |
注: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行南头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承诺投资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完毕,为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7,826,126.2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了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