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查股网  2024-11-30  黄山胶囊(002817)公司公告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删除该条款。
新增第五章党的组织,条文号相应顺延。新增:第五章党的组织第九十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共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公司纪委书记人选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九十九条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零一条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党委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理层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
第一百零二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除上述修订及条目编号相应顺延更新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