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7日以微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独立董事盛毅、许志、罗宏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刘云华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