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