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兵、刘云华、刘义、张凤术、王鸿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兵、
刘云华、刘义、张凤术、王鸿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43 号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刘兵、刘云华、刘义、张凤术、 王鸿:
根据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4 号)及我部查 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及刘 兵、刘云华、刘义、张凤术、王鸿存在如下违规情形:
一、部分业务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缺陷
你公司决定暂停开展小贷及保理业务未按照公司规定经董 事会审议。个别小贷业务在实际开展时对应的抵质押物与审批时 要求的抵质押物存在不一致情形,部分保理业务在审批、用印及 办理过程中存在流程不规范情形。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章程》 (2024 年10 月)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第四条的工作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 〔2008〕7 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二、个别财务核算及报表列示存在不规范
一是在建工程在建造期间,你公司未按实际工程进度确认在 建工程账面价值。二是你公司2024 年及以前年度投资性房地产 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未一并结转,仍列示于无形资产。上述情形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企业会计准则 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第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第1.4 条、第2.1.1 条第一款、第4.1.1.条第二款、《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5.1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刘兵、总经理刘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2.1.2 条第一款、第4.3.1 条第一款、第4.3.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事实负有主要责任。
你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凤术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2.1.2 条第一款、第4.3.1 条第一款、第4.3.5 条 的规定,对上述违规事实一负有主要责任。
你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鸿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2.1.2 条第一款、第4.3.1 条第一款、第4.3.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事实二负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 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