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达、张林林

查股网  2023-12-13  东方中科(00281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东方中科 证券代码:00281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中科股票代码:002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住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白云路**号通讯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白云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林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号**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号**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义务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性文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林林
东方中科、上市公司、公司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股本增加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07%降至5.00%
报告书、本报告书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刘达

1、基本情况

姓名刘达

性别

性别

国籍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37233019771216****

住所

住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白云路**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白云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张林林

1、基本情况

姓名张林林
性别
身份证号码3701811970612****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号**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号**号
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林林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达与张林林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刘达与张林林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张林林系刘达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前次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今,分别因股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林合计持股比例由占变动前总股本的5.07%下降至占目前总股本的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28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总股本由300,370,266 股增加至300,411,06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林的合计持股数量仍为15,22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7%,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023年11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6,000股,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林的合计持股数量为15,023,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持股比例减少0.07%;

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1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总股本由300,411,066股增加至300,418,26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林的合计持股数量仍为15,023,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变动前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达合计持有股份10,777,3633.59%10,571,3633.52%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71,7531.85%5,365,7531.7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205,6101.73%5,205,6101.73%
张林林合计持有股份4,452,2561.48%4,452,256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2,7190.78%2,352,7190.7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99,5370.70%2,099,5370.70%

本次权益变动前,刘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22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23,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8月卖出东方中科股份20,000股,成交价格25.15元/股-25.70元/股,于2023年9月卖出东方中科股份40,000股,成交价格26.49元/股-27.60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电话:010-6871 5566传真:010-6872 7993联系人:邓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达

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张林林

日期:2023年12月1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东方中科股票代码00281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达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白云路**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被动稀释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A股 合计持股数量: 15,229,619股 合计持股比例: 5.07%
本 次 权 益 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股票种类: A股 变动数量: - 206,000股 变动比例: -0.0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1日 方式:股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暂无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8月卖出公司股份20,000股,于2023年9月卖出公司股份40,000股。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达日期:2023年12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张林林日期:2023年12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达日期:2023年12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张林林日期: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