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3  东方中科(002819)公司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

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投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