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暨回购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8  东方中科(002819)公司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暨回购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4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经营规划以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后,

公司目前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