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0  东方中科(002819)公司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冻结基本情况

上述冻结股份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应履行补偿义务而尚未实际履行补偿义务的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里锦程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冻结起始日冻结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冻结原因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2,803,68782.91%10.95%是,首发后限售股2025-3-182025-9-17武汉市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司法冻结
6,761,55117.09%2.26%

合计

合计——39,565,238100%13.21%——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9,565,23813.21%39,565,2380100%13.21%

合计

合计39,565,23813.21%39,565,2380100%13.21%

三、风险提示

1、本次被冻结股份为万里锦程在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交易事项中所获取的股份。万里锦程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人之一,如发生业绩补偿事项将以其在前述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进行优先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万里红2022年、2023年均未实现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本应按约定进行业绩补偿,万里锦程本次被冻结的全部股份均应进行补偿,由公司回购注销,但包含万里锦程在内的部分业绩承诺方截至目前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针对公司与上述未履行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之间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争议案,就万里红2022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事宜,公司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因万里红继续未完成2023年度承诺业绩,且被申请人同样拒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一揽子解决案涉合同项下纠纷,在征得仲裁庭的同意下,公司对仲裁请求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变更仲裁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本次冻结股份事项对前述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影响将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本次冻结事项可能导致万里锦程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在仲裁胜诉后无法执行或无法及时执行的情况,公司将全力推动该仲裁案件,运用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万里锦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