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14  东方中科(002819)公司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 日9:15至2026年7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 号院12 号楼7 层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大伟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6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21 人, 代表股份112,532,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11%。参 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17 名,代表股份1,584,15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5%。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 76,341,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9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118 人,代表股份36,190,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17%。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341,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19%;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92,95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05%;反对18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32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190%;反对18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40%;弃权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0,45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14%;反对18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66%;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振、王天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