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5  桂发祥(002820)公司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路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8,436,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70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341%。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公司总股本200,868,295股,其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525,200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等回购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5,343,095股。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274,3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89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候选人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27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8%;反对162,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62,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马天禄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天天、杨婧雯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