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凯莱英(002821)公司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报告等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高朝阳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9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373,170股。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