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凯中精密(002823)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中精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凯中精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3号)核准,公司2016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0,000股,发行价为1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652,11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27,886.0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6]16701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7号”文核准,凯中精密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16,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416,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5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408,50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257,400.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4,242,599.3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8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3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8]18501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826.68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83.9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40.09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97.8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7,088.30万元,其中:6,95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138.3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凯中”)连同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香洲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因此,公司、长沙凯中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鉴于公司已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8月13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2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21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因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7307012200009395530,731,000.00-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44306606501161108018266,306,400.00-2022年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油支行770568143824184,590,486.06-2018年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4425010001060000098055,000,000.00-2018年销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0039293403003058971120,000,000.00-2018年销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小计456,627,886.06-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90130827404,242,599.31367,672.71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443066065013000809651-972,695.58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73070122000093955-42,655.02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770575865091--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755917922710503--2022年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4000032529201478694--2020年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56270753795--2020年销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小计404,242,599.311,383,023.31
合计860,870,485.371,383,023.31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中精密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凯中精密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662.79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3.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83.9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826.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83.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9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机整流子产业化及生产基地项目27,084.2927,084.29-27,176.24100.342018年9月5,418.03否(注1)
2.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18,630.6414,566.52-14,566.52100.00注312.98否(注2)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83.064,083.924,083.92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714.9345,733.874,083.9245,826.68--5,431.01--
合计45,714.9345,733.874,083.9245,826.68--5,431.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高端电机整流子产业化及生产基地项目”,报告期内销量有所下降,且成本上升,导致实现效益未达预计效益。 注2:“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销售规模未达预期,项目产能利用率不高,致使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2022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83.0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83.9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40.5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394号《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使用募集资金21,440.50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4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28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至2018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8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止至2020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根据上述议案,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3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报告期内,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083.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4,083.9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424.26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97.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740.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16,139.2616,139.261,624.8815,093.2793.52%2022年12月411.24
2.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14,018.0014,018.00269.598,376.3859.75%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5,268.005,268.000.065,272.14100.08%2021 年 12月-2,210.36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4,999.004,999.00303.324,998.399.99%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424.2640,424.262,197.8533,740.09--1,799.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注:“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 、“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期内新项目量产初期爬坡阶段,成本较高,致使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中沃特”),实施地点为德国罗伊特林根市艾尔文塞茨大街 10 号。尽管本项目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投资汇出境外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对外投资涉及的各项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手续。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市场快速增长,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产后生产成本,公司拟增加实施主体母公司凯中精密,同时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公司拟通过凯中精密、凯中沃特在中国、德国分工协作实施本项目,由凯中精密在国内生产,凯中沃特在德国包装并销往海外市场,凯中精密和凯中沃特发挥各自在研发、生产、销售方面的优势,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提升经济效益。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因公司换向器部分产能搬迁至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凯中”),为配套实施换向器生产线技术改造,公司拟增加河源凯中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纬三路 9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85.9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952号《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使用募集资金6,485.93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8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1,00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3,612.45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6,341.40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828.9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10,230.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4,986.2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3,9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
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3,100.00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8,7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4,9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至2020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9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9,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2,400.00万元、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爱华支行5,000.00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250.00万元、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8,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6,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1,500.00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25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9,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150.00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5,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5,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950万元,将在2023年11月27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7,088.30万元,其中:6,95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138.3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 后的 项目对应 的原 承诺 项目变更 后项 目拟 投入 募集 资金 总额 (1)报告期内 实际投 入金额截至 期末 实际 累计 投入 金额 (2)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2)/(1)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期报告期内 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4,083.064,083.924,083.92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83.064,083.924,083.92100.0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2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整流子新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083.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4,083.9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俞 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