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凯中精密(0028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8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凯中转债”将于2023年7月31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凯中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8.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

3、付息日:2023年7月31日

4、“凯中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8日,凡在2023年7月2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年7月2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凯中转债,债券代码:128042),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凯中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凯中转债”2022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凯中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2、债券代码:128042

3、可转债上市时间:2018年9月3日

4、可转债存续期限:“凯中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即2018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30日。

5、债券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

年1.8%、第六年2.0%。

6、付息期限:

(1)本次付息是“凯中转债”第五年付息,期间为2022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票面利率为1.8%。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凯中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7、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8、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612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凯中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凯中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2

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票面利率为1.8%,每10张“凯中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对于持有“凯中转债”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对于持有“凯中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对于持有“凯中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3年7月28日

2、除息日:2023年7月31日

3、付息日:2023年7月3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凯中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授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足额用于利息支付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凯中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和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四区12栋B座8楼21至23号

联系人:秦蓉、林志鹏

咨询电话:0755-8626485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