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16  凯中精密(002823)公司公告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审的注册会计师与公司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了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总体安排、重点关注事项,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并针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建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听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审工作进展、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情况等的相关报告。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的注册会计师现场沟通,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五)2024年4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公允、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

特此报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