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