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股票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2.08 | 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2.09 |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2.10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8月1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8月18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江
2、联系电话:0760-8628381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8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24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股票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
2.09 |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2.10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填的表决票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