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李建湘 | 是 | 540 | 5.62 | 1.93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4年10月25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为止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本次李建湘先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李建湘 | 是 | 200 | 2.08 | 0.72 | 2022年7月15日 | 2024年10月28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前 | 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后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建湘 | 96,134,983 | 34.44 | 42,065,020 | 45,465,020 | 47.29 | 16.29 | 45,465,020 | 100 | 26,636,217 | 52.57 |
李江 | 10,476,406 | 3.75 | 0 | 0 | 0 | 0 | 0 | 0 | 7,857,304 | 7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宾建存 | 10,797,605 | 3.8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清 | 7,940,544 | 2.84 | 2,430,000 | 2,430,000 | 30.60 | 0.87 | 0 | 0 | 0 | 0 |
合计 | 125,349,538 | 44.91 | 44,495,020 | 47,895,020 | 38.21 | 17.16 | 45,465,020 | 94.93 | 34,493,521 | 44.53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完成后,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为47,895,020股,占合计股份总额的3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6%。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出售资产、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将根据上述资金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