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其自2022年9月14日至2025年3月7日,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达到1%的整数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99,713,017股增加至199,929,256股,导致李建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4.83%减少至44.78%,李建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共计0.05%。
2023年7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2092股,公司总股本由199,929,256股增加至279,942,783股,李建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2024年7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由279,942,783股减少至279,114,081股,导致李建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4.78%增加至44.91%,李建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共计0.13%。
2025年2月26日至3月7日,李建湘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9,4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79,114,081股的0.91%。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595,5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53%,李建湘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4.00%,此次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达到1%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持股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建湘 | 李江 | 李清 | 宾建存 | ||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号*** |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 |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金昌路***号*** |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105国道***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14日至2025年3月7日 | |||||
股票简称 | 和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24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 比例(%) | ||||
A股(李建湘及一致行动人因限制性股票自主行权、回购注销被动变化) | - | 被动稀释0.05 | ||||
A股(李建湘及一致行动人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被动变化) | - | 被动增加0.13 | ||||
A股(李建湘) | 2,539,420 | 0.91 | ||||
合计 | 2,539,420 | 0.8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李建湘 | 68,657,586 | 34.38% | 93,595,563 | 33.53% |
宾建存 | 7,711,422 | 3.86% | 10,797,605 | 3.87% |
李江 | 7,482,028 | 3.75% | 10,476,406 | 3.75% |
李清 | 5,670,970 | 2.84% | 7,940,544 | 2.84% |
合计持有股份 | 89,522,006 | 44.83% | 122,810,11 | 44.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746,555 | 14.39% | 42,851,577 | 15.3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775,451 | 30.43% | 79,958,541 | 28.65% |
1.李建湘先生于2024年11月18日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约定李建湘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2%)转让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前使用公司总股本199,713,017股计算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使用公司总股本279,114,081股计算持股比例;上述表格中“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占目前总股本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根据2025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李建湘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3日—2025年5月1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数量不超过8,373,4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1,1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82,28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2,539,420股,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湘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有关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