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证券简称:和胜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6),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和李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298,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9,5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99,1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李建湘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计所持公司权益比例由37.78%变动为36.97%,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309,959,238股,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116,21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7.78%;其中,李江先生持有10,476,4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38%),宾建存先生持有10,797,60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48%),李清女士持有7,940,5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6%),李建湘先生持有87,901,66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36%)。
2025年12月5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09,959,238股增加至311,178,838股,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7.64%。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2日,宾建存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5,660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李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9,500股,合计共减持公司股份2,085,1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11,178,83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宾建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41,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李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11,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李江先生和李建湘先生的持股数量不变,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115,031,058股,合计持股比例变化为36.97%,此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二、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建湘 | 李江 | 李清 | 宾建存 | ||
|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号*** |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 |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村金昌路***号*** |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105国道***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2月12日 | |||||
| 股票简称 | 和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24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股份变动股数(股) | 股份变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
| A股(宾建存) | -1,255,660 | -0.41(减持+被动稀释) | ||||
| A股(李清) | -829,500 | -0.27(减持+被动稀释) | ||||
| A股(李江) | - | -0.01(被动稀释) | ||||
| A股(李建湘) | - | -0.11(被动稀释) | ||||
| 合计 | -2,085,160 | -0.8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导致被动稀释)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建湘 | 87,901,663 | 28.36% | 87,901,663 | 28.25% |
| 宾建存 | 10,797,605 | 3.48% | 9,541,945 | 3.07% |
| 李江 | 10,476,406 | 3.38% | 10,476,406 | 3.37% |
| 李清 | 7,940,544 | 2.56% | 7,111,044 | 2.29%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7,116,218 | 37.78% | 115,031,058 | 36.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157,677 | 11.99% | 41,247,507 | 13.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958,541 | 25.80% | 73,783,551 | 23.71% |
| 1、本次股份变动前总股本按2025年9月18日(新股上市后)总股本309,959,238股计算;2、公司在2025年12月5日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由309,959,238股变更为311,178,838股;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2025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宾建存先生和李清女士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255,660股和829,500股,合计减少股份数量2,085,1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宾建存先生和李清女士本次股份变动与披露的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股份变动数量在已披露的计划范围内,上述计划还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李建湘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