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高争民爆(002827)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作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敏忠 李子扬 胡洋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