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 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根据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对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合并报表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
变更前 | 新政策影响 | 变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73,845.38 | 2,168,519.26 | 14,742,364.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68,986.97 | 2,107,672.53 | 9,076,659.50 |
盈余公积 | 54,183,969.86 | 313.86 | 54,184,283.72 |
未分配利润 | 140,569,944.38 | 31,795.76 | 140,601,740.14 |
少数股东权益 | 224,927,690.93 | 28,737.11 | 224,956,428.04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3,295,481.62 | -83,071.38 | 3,212,410.24 |
少数股东损益 | 12,920,842.82 | 37,469.13 | 12,958,311.95 |
母公司报表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
变更前 | 新政策影响 | 变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0,926.76 | 35,122.39 | 3,036,049.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983.79 | 31,983.79 | |
盈余公积 | 54,183,969.86 | 313.86 | 54,184,283.72 |
未分配利润 | 101,515,442.39 | 2,824.74 | 101,518,267.13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3,614,779.05 | -6,882.92 | 3,607,896.13 |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