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9月9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万红路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选举万红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简历
万红路,男,中国国籍,197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12月至1994年12月西藏武警水电总队服役;1994年12月至1995年4月待业;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冶金公司工人;1998年8月至2002年2月任西藏交总公司通矿业公司职员;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西藏天昊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8年11月至2011年6月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西藏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16年3月取得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证书)。
截至目前,万红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万红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万红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万红路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