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48.34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2026 年6 月22 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 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于2026 年6 月26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