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3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3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542.93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542.93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征集并提名,同意选举余美平、谢亮、李平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542.93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余美平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7、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8、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持有人会议授权或计划草案约定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542.93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