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8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8 人,代表股份40,101,2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38,201,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9.0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0 人,代表股份1,899,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4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 人,代表股份15,436,0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股份13,536,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0 人,代表股份1,899,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453%。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李时佳律师、徐文哲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845,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624%;反对1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6%;
弃权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8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5%;反对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5%;弃权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时佳、徐文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