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贝肯能源(002828)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配偶Anhua Sun 女士于2026 年7 月31 日与极 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宁科技”)共同签署《关于贝肯能源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平贵 先生拟将其持有的23,410,682 股贝肯能源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转让 给极宁科技,交易对价为4.0775 亿元;Anhua Sun 女士在其所持公司股份限售 期届满后,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3,044,690 股贝肯能源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1.51%)转让给极宁科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极宁科技持有公司 26,455,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极宁科技,公 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潘涛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2026 年8 月27 日,陈平贵先生及其配偶Anhua Sun 女士与极宁科技共同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股份转让协议》 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主体

甲方一(转让方一):陈平贵

甲方二(转让方二):Anhua Sun

乙方(受让方):极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1.《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第4 款第(4)项“第 三笔交易价款”原约定:

“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改选之日起五(5) 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一所持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九十(90)日届满之日(二者孰早), 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12,232.5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叁拾贰 万伍仟元整);至此乙方已累计支付交易价款的100%,即40,775 万元(大写: 肆亿零柒佰柒拾伍万元整)。”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交易价款及支付安排”第4 款第(4)项“第三笔交易价款”修订为:

“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改选之日起五(5) 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一所持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三十(30)个交易日届满之日(二 者孰早),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12,232.5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 贰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至此乙方已累计支付交易价款的100%,即40,775 万 元(大写:肆亿零柒佰柒拾伍万元整)。”

2.本补充协议是《股份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股份转让协议》同 等的法律效力,除上述修改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条款未做修改。本补充协 议未约定的事项,以《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为准。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 定外,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但是未定义的术语应当具有其在《股份转让协议》中 的含义。

3.本补充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 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登深圳分公

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