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星网宇达(002829)公司公告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经过审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整体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