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
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针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04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中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07902010666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0200348119000010901 |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 正常使用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城支行 | 341573261515 |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 正常使用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