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鑫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姜鑫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告知函》《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姜鑫女士于 2024 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司法拍卖竞买方式累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至5.32%。本次权益变动前,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本次权益变动后,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96,1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32%。通过司法拍卖竞买方式取得的4,000,000股股份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姜鑫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371311***********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姜鑫 | 0 | 0% | 6,996,188 | 5.32% |
注: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1,898,70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姜鑫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通过司法拍卖竞买方式拍得陈奕民先生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股份,该等股份在本次公开司法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上述股份在姜鑫女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已解除前述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作为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姜鑫女士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姜鑫女士依据披露准则已编制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告知函》;
2、《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