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裕同科技(0028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针对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341,553股后的股数919,1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

3.26元(含税),总计派息299,650,072.00元。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50.00万元,其中,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70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50.00万元。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烟台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收购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本次交易未发现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烟台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收购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第一季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