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1 |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33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及王华君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式回购及解质押手续,具体质押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王华君 | 是 | 30,000,000 | 28.05% | 3.22% | 否 | 否 | 2023年6月9日 | 2026年6月8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吴兰兰 | 是 | 22,000,000 | 4.83% | 2.36% | 否 | 否 | 2023年6月9日 | 2026年6月8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吴兰兰 | 是 | 7,000,000 | 1.54% | 0.75% | 否 | 否 | 2023年6月9日 | 2026年6月8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59,000,000 | 10.49% | 6.34%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王华君 | 是 | 32,440,000 | 30.33% | 3.49% | 2020年6月15日 | 2023年6月12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吴兰兰 | 是 | 16,300,000 | 3.58% | 1.75% | 2020年8月27日 | 2023年6月12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吴兰兰 | 是 | 5,170,000 | 1.13% | 0.56% | 2020年8月27日 | 2023年6月12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53,910,000 | 9.58% | 5.79%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含间接持股)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吴兰兰 | 455,640,191 | 48.97% | 194,140,000 | 201,670,000 | 44.26% | 21.67% | 0 | 0 | 0 | 0 |
王华君 | 106,954,809 | 11.49% | 47,240,000 | 44,800,000 | 41.89% | 4.81% | 0 | 0 | 0 | 0 |
合计 | 562,595,000 | 60.46% | 241,380,000 | 246,470,000 | 43.81% | 26.49% | 0 | 0 | 0 | 0 |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王华君、吴兰兰夫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兰兰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质押股份无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变动证明文件;
2、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