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裕同科技(002831)公司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经营范围的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局登记备案为准)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箱、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应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包装设计、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结构设计(不含限制项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箱、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应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包装设计、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结构设计(不含限制项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
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广告喷绘业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舞台设计、布置;文化活动策划;展示展览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纸箱、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的生产。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广告喷绘业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舞台设计、布置;文化活动策划;展示展览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纸箱、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的生产。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
事。公司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事。公司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1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说明:上表中加粗部分文字为变化内容,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