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刘宗柳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因董事王华君先生、刘中庆先生属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吴兰兰女士为王华君先生的关联人,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3年12月20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现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即延期至2024年12月20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