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0  比音勒芬(002832)公司公告

一、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前,公司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仅调整投资进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许晓霞 谢青 贺春海

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