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关于不向下修正“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30日,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5.84元/股的85%,即21.9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内,如再次触发“弘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5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2021年8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弘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4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不送红股。该方案已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09元/股调整为
26.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84元/股调整为26.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方案于2023年10月11日实施。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44元/股调整为25.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1日起生效。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5.84元/股的85%,即21.9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未来发展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内,如再次触发“弘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