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弘亚数控(002833)公司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口头方式发出,并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3、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蒋秀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蒋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监事LEE YANG WOO(中文名:李良雨)

先生和麦明月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EE YANG WOO(中文名:李良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0,400股,通过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1,623股,麦明月女士通过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1股,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稳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蒋秀琴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昌达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11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

蒋秀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0股,通过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9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