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同为股份(002835)公司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同意以219,493,9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9,493,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晗鹏

咨询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