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9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3,052,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9,493,931股的56.0619%。
2、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123,045,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5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4、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0,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