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29  新宏泽(002836)公司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披露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四、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11月25日,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对重要性概念的应用、以及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汇报。

(三)2024年2月23日,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事项、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阅意见等事项的进行沟通汇报。

(四)2024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本次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汇报。

(五)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