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维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代码:002837
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6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英维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出如下释义:
公司、英维克 | 指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维克投资 | 指 |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韦立川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韦立川性别:男曾用名(如有):无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无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5107021976********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先生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英维克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2023年4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持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2,561,42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9%)的股东韦立川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告知函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公司2023年5月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上述减持告知函中,韦立川的持股数量由“12,561,426股”变更为“16,329,854”股;拟减持股份由“不超过800,000股”变更为“不超过1,040,000股”。除前述变更事项外,持股比例及拟减持比例未发生变化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632.9854万股,另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93.8394万股,共计持有公司2,826.8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3年6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韦立川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6日 | 30.71 | 19,800 | 0.0035%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631.0054万股,另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93.8394万股,共计持有公司2,824.84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先生持有的英维克股份不存在任何有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
其他公司名称 | 职务 |
深圳市科泰新能源车用空调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北京英维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市英维克精机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注:上述“其他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六、其他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韦立川先生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欧贤华
3、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4、传真:0755-66823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韦立川
签署日期: 2023年6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
股票简称 | 英维克 | 股票代码 | 0028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韦立川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韦立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632.9854万股,另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93.8394万股,共计持有公司2,826.8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韦立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631.0054万股,另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93.8394万股,共计持有公司2,824.84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韦立川
签署日期: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