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000,000 | 0.50% | 0.22% | 否 | 是 | 2024-07-08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为止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1,000,000 | 0.50% | 0.22% | 否 | 是 | 2024-07-08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为止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
合计 | - | 2,000,000 | 1.00% | 0.44% | - | -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股)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 198,034,041 | 44.20% | 128,860,000 | 130,860,000 | 66.08% | 29.21% | 0 | 0 | 0 | 0 |
韩丽梅 | 73,997,452 | 16.52% | 55,400,000 | 55,399,999 | 74.87% | 12.37% | 高管锁定股:37,000,000 | 66.79% | 高管锁定股:18,498,089 | 99.47% |
合计 | 272,031,493 | 60.72% | 184,260,000 | 186,259,999 | 68.47% | 41.57% | 37,000,000 | 19.86% | 18,498,089 | 21.57% |
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韩丽梅女士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与韩丽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48,031,272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韩丽梅女士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6,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占公司总股本15.18%,对应融资余额31,981.6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6,70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1.41%,占公司总股本37.29%,对应融资余额76,862万元;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