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
2024年8月23日